注册公司要哪些条件?需要哪些材料?
注册公司要哪些条件?需要哪些材料?
注册公司要哪些条件?需要哪些材料?
一、注册公司要哪些条件?
1、注册公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注册资金;
(2)有股东或合伙人;
(3)有员工、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住所;
(4)有公司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
(5)有机器设备等各种办公用品。
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二、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 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全体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全体董事签字)
4、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大会决议(创立大会会议记录)由发起人加盖公章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随着社会的发展,创业形式也多种多样,一些人了为发展,开始独立或者合伙注册公司,寻求更大发展。我国近年来对公司注册简化了措施,方便广大创业者。以上就是今天小编为大家总结分享的关于注册公司要哪些条件?需要哪些材料?的内容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